近日,湖南省醫療保障局、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、湖南省財政廳、湖南省教育廳、湖南省民政廳、湖南省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印發《關于做好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》,對新生兒參保繳費工作做出新部署,將新生兒參保繳費期將從出生28天延長至90天。2021年1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由監護人憑戶口簿或居住證、并使用戶口簿或醫學出生證明登記的新生兒本人真實姓名,按統籌區規定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后,自出生之日所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均可納入醫保報銷。
以前規定,新生兒需在出生后28天之內參保繳費,否則無法享受醫保待遇。根據部分新生兒家屬反映新生兒參保繳費期限較短的實際情況,此次,湖南醫保部門適當延長了新生兒參保繳費期,將有助于確保新生兒及時享受醫保待遇。醫保部門相關負責人提醒,新生兒家屬應按照當地政策規定,在90天內及時為新生兒辦理參保繳費手續。
新生兒參保手續在蘇仙、北湖兩區的城鄉居民醫保中心前臺辦理,參保時家長需提供下列資料:新生兒戶籍及復印件;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及復印件;父母任意一方的醫保手冊(卡)及復印件;新生兒一寸彩照一張。
銷比例提高了!
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設置住院起付標準:鄉鎮衛生院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低于200元;縣級醫療機構不低于500元;市級醫療機構不低于1000元。
參保居民如果超過起付標準,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,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:鄉鎮衛生院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低于80%;縣級醫療機構不低于70%;市級醫療機構不低于60%。
一個結算年度內多次住院的,累計起付標準以省級定點醫療機構最高起付標準為限額。(一個結算年度內,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(不含城鄉居民大病保險)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統一為15萬元。)
以郴州為例
《辦法》實施前。一個年度內首次使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時,無論是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起付金額都是1300元;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醫療費用,起付標準按50%確定,也就是650元。
目前,郴州市城鄉居民的住院報銷比例根據三類、二類、一類收費醫院分別為50%、60%、70%,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門診費用可部分報銷。